海西州按照价格形成机制降低成品油价格
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,国家发展改革委自2017年3月28日24时起降低国内汽、柴油价格,每吨分别降低230元和220元,这是今年以来第5次调整成品油价格。同步调整后,我州格尔木市国V标准89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为5.85元/升,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为6.23元/升,95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为6.68元/升,国V标准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为5.81元/升,-1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为6.16元/升,-2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为6.45元/升,-35号柴油最高零售价为6.68元/升;德令哈市和其余地区国V标准89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为5.93元/升,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为6.32元/升,95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为6.77元/升,国V标准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为5.9元/升,-1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为6.26元/升,-2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为6.55元/升,-35号柴油最高零售价为6.79元/升。其他相关成品油价格政策按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成品油价格调整后,要求各油品经营企业做好成品油生产和组织调运,确保市场稳定供应,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;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,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,维护正常市场秩序。同时,告知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。